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郑明 记者张文章)今年10月以来,福州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作为福州市“铁拳”行动的立案劣酒类案自选动作,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执法行动,查处取得较好成效。假件截至11月底,冒伪共立案查处42件假冒伪劣酒类案件,福州结案37件,立案劣酒类案罚没款31.67万元。查处
统一行动。假件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《检察建议书》显示,冒伪近年来,福州该院受理的立案劣酒类案假酒类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。2018年至2020年,查处该院共受理假酒类刑事案件9件13人,假件涉案金额共2000余万元。冒伪为此,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专门下发《关于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》,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执法行动。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、知识产权处等相关处室紧密结合执法稽查和知识产权保护职能,组织党员干部围绕酒类产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“铁拳行动”,加大对假冒伪劣酒类的打击力度,维护良好市场秩序,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拓宽案源。福州市市场系统各办案单位结合辖区特点,明确重点区域、重点环节,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,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检查,及时发现案件线索;加强电商领域信息数据搜集和分析研判,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酒类进行排查;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落实举报奖励措施,广泛发动群众,及时掌握挖掘一批违法犯罪线索;建立“吹哨人”奖励举报制度,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酒类违法犯罪行为。
协作配合。福州各县(市)区局相关科室、执法大队、基层所密切配合,加强协作协办,形成执法合力。查办案件注重追根溯源,彻查涉案酒类的来源和去向。涉及外省(区、市)、外地市的,及时通报或者移送;需要协助调查的,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协查协办;强化行刑衔接,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检验检测、鉴定认定、涉案物品处置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。
处罚到位。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狠抓案件查办工作。发现违法线索,立即收集固定证据,依法从严从快处理,实行“四个一律”:符合立案条件的,一律及时立案;符合吊销许可证照条件的,一律吊销证照;对符合处罚责任人条件的,落实“处罚到人”要求,依法实施行业限制的资格罚。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,一律移送公安机关。
落实责任。福州各县(市)区局积极探索在现有条件下酒类市场“以打促管”手段,通过查办案件,警示酒类经营者守法经营,强化主体责任意识,督促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、进货台账等进货查验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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